加氢装置设备更新及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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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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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沥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加氢装置设备更新及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目前,中海沥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加氢装置设备更新及节能改造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加氢装置设备更新及节能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泸州市龙马潭区进港路2

建设内容1)淘汰拆除原有高能耗落后的二段加氢装置;2)对原有反应器内构件进行升级更新;3)将原有能耗较高的一段加氢处理-临氢降凝工艺装置改造为能耗较低的二段加氢异构降凝-补充精制工艺装置;4)在加氢装置北侧空地对一段加氢处理装置进行改造,满足二段加氢异构降凝-补充精制的原料供应;5)优化换热网络,回收利用反应热,增设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提高热量利用率,降低装置能耗。该项目不新征建设用地,上游60万吨/年沥青装置原油加工不变,主要配套的制氢装置等不变,本次加氢装置项目加工的原料不变,产能不变,产品类别不变。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沥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5183016340

电子邮箱:liaojian@zhlqsc.com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泸州市龙马潭区进港路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元工

联系电话:028-64142178

电子邮箱:994382956@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三路52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本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表1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4)填写表1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寄的方式反馈。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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